碧水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推选黄江龙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黄江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与控制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1. 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由黄江龙先生、许爱华女士、薛涛先生3人组成,黄江龙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由张鸿涛先生、薛涛先生、黄江龙先生3人组成,张鸿涛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薛涛先生、张鸿涛先生、刘小丹女士3人组成,薛涛先生为主任委员(召
集人)。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由王月永先生、薛涛先生、孔维健先生3人组成,王月永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5. 董事会风险与控制委员会
由孔维健先生、刘小丹女士、许爱华女士3人组成,孔维健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本议案经逐项表决,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黄江龙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聘任戴日成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任期三年,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聘任张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聘任张兴先生、陈春生先生、刘振国先生、龙利民先生、崔鹏飞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三年,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聘任张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逐项表决,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姜为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
附件:
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
黄江龙先生,1977年出生,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一级建造师,中国国籍。现任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2015年9月任中交四公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6年10月任中交四公局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8年8月任中国交建东北区域总部总经理助理;2019年10月起先后任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乡村振兴事业部(乡村振兴研究院)总经理(院长),中交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交城乡河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河北中航盈科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自2023年4月总经理更名为总裁);2022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2023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2023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
黄江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外,与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小丹女士,1982年出生,2009年4月参加工作,200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2009年4月起先后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战略发展部工作;2019年1月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综合处处长;2020年4月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运营管理部企业管理处处长;2021年1月起任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21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21年9月起任中国
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刘小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孔维健先生,1983年出生,2003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法律执业资格、高级政工师,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2007年7月起先后任中国建筑土木工程公司法律事务部主管,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公司证券部执业律师,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高级经理;2015年3月起任中交投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高级经理;2017年12月起任中交投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2018年4月起任中国城乡工作组法律审计组组长;2018年12月起任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审计风控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第三党支部书记;2019年8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起任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法律审计风控部总经理;2020年11月起任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副总法律顾问、法律风控部总经理;2021年8月起任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副总法律顾问、法律风控部总经理、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孔维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许爱华女士,1978年出生,2001年8月参加工作,202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2010年9月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综合处处长;2017年5月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股权管理处处长;2019年3月任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先后任中交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中城乡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运营部)主任(总经理);2022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许爱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鸿涛先生, 1961年出生,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硕士,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清控环境(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院副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8年7月至2021年5月,清华大学留校任教,先后聘任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并先后担任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教研室主任助理、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务科长、党支部组委等职务;2000年3月至今,担任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副院长;2010年6月至今,担任国家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与评估工程中心副主任;2017年7月至今担任清控环境(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鸿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月永先生,1965年出生,天津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8年至1994年于山东财经大学任教;1994年至2000年就职于山东证券交易中心,历任研究发展部经理、清算部经理、总会计师;2000年至2002年任山东省东西结合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副总裁;2002年至2009年任北京安联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0年至今任北京圣博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兼任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期至2024年4月)、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王月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薛涛先生,1973年出生,中科院在读博士,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94年至2014年就职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国通用技术咨询公司;2014年至今担任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专委会委员、湖南大学兼职教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客座教授、沈阳工业大学兼职教授、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4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薛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黄江龙先生,总裁,简历详见上文 “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戴日成先生,1964年出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现任公司临时党委副书记、执行总裁。1986年至1989年任全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水污染研究室工程师;1993年至1998年任中国水污染研究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1998年至2010年任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水务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2010年至2012年任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工程师;2012年10月起至2014年3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14年4月起至2016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8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2020年9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9月至2022年1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起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自2023年4月常务副总经理更名为执行总裁);2023年12月起任本公司临时党委副书记、执行总裁。
戴日成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749,000股,与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戴日成先生于2021年11月因违规担保事项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戴日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龙先生,1984年出生,2008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现任公司临时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2011年12月起任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交港珠澳大桥岛隧工程I工区项目财务总监;2016年8月起任肯尼亚中交蒙内标轨铁路项目总经理部财务部副经理;2017年9月起任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副经理;2018年10月起任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金融资本部)高级经理;2020年8月至2022年9月先后任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金融资本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任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9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3年12月起任本公司临时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
张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兴先生,1983年出生,2007年5月参加工作,200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士学位,中国国籍,现任公司临时党委委员、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07年5月至2010年8月先后任职于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010年9月加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本公司证券部经理、总监;2018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7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2023年4月副总经理更名为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23年12月起任本公司临时党委委员、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张兴先生已于2008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张兴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36,000股,与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春生先生,1977年出生,2003年参加工作,201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现任公司临时党委委员、高级副总裁兼运营事业部总经理。2003年7月至2007年6月任清华大学膜技术中心工程师;2007年8月至2014年11月先后任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行服务部经理、工程中心总监、运行总监;2014年11月至2016年4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4月至2023年1月先后任副总裁、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运营事业部总裁、安全总监、久安公司总工程师、运营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23年4月副总经理更名为高级副总裁)兼运营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12月起任本公司临时党委委员、高级副总裁兼运营事业部总经理。
陈春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振国先生,1965年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1987年7月至1990年2月任北京市密云县水利局干部;1990年3月至1992年4月任北京市水利局农水处技术管理人员;1992年4月至1999年5月任北京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工程师;1999年6月至2006年5月任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副主任、高级工程师;2006年6月加入北京碧水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19年8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同时兼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20年9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9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2023年4月副总经理更名为高级副总裁)。
刘振国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12,321,125股,与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振国先
生于2022年9月因业绩承诺未及时履行完毕受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的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刘振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龙利民先生,1968年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学位,中国国籍,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1991年至2000年任北京市水暖器材一厂副厂长;2000年至2010年任清华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至2011年任本公司运营总监兼计划采购部经理;2011年至2013年任山东雅士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至2016年任本公司询价采购部总监;2016年至2018年2月任本公司经营计划中心总监;2018年3月至2020年9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9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2023年4月副总经理更名为高级副总裁)。
龙利民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84,459股,与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崔鹏飞先生,1979年出生,2000年7月参加工作,202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士学位,中国国籍,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2000年7月至2003年1月任青岛英特装饰公司项目经理;2003年3月至2011年4月先后任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市场部副经理、经理;2011年4月至2015年8月任市场副总监、总监;2015年至2017年2月任总裁助理;2017年2月至2023年1月任副总裁。2023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23年4月副总经理更名为高级副总裁)。
崔鹏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姜为女士,1990年出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双学士学位,美国乔治敦大学硕士学位,香港都会大学硕士学位,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4年4月起加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本公司证券部副经理、经理、副总监;2018年3月起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姜为女士已于2016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是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会员,具备特许秘书(CS)、公司治理师(CGP)专业资格。姜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