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碧水源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1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工商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1677369E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金明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B座16层1603-1609
经营范围:批准该公司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12、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3、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14、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1月25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70亿元,其中: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5,000万元,占比5%;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65,000万元,占比95%。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财务公司于2013年7月1日获得《金融许可证》(NO.00590118),机构编码为L0071H211000001。
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履行情况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的程序。依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自生效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3年。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的程序。
三、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开展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0.77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业务4.00亿元,无其他业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财务公司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款业务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执行,存款业务未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公司针对发生的关联存款业务,制定了风险处置预案,进一步保证了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四、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执行情况
(一)风险评估
根据《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认为:
1、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均收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3、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交易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二)风险防范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风险处置预案涵盖了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披露、风险识别与处置、后续事项处置等内容,内容全面、明确、可行。公司将按照该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
五、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0731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与财务公司业务汇总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已与财务公司针对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及补充协议,2023年度双方对于协议的执行情况良好;根据公司对财务公司
风险管理的分析和评价,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公司对《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签订与相关交易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姚曜 | 葛馨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