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关于控股股东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被动减少达到1%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08  碧水源(300070)公司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被动减少达到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股东王雪芹女士、陈亦力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城乡”)出具的《关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告知函》,知悉自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11月7日期间,王雪芹女士共减持16,707,100股,陈亦力先生共减持22,240,000股,上述减持股份均为表决权委托股份。两人合计减持的股份导致中国城乡所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被动减少38,94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本次权益变动后,王雪芹女士表决权委托至中国城乡的股份数量为136,250,000股,陈亦力先生表决权委托至中国城乡的股份数量为15,700,000股。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被动减少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4),截至2024年7月23日,中国城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基金”)通过直接持股和接受表决权委托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1,413,704,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1%。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城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交基金通过直接持股和接受表决权委托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1,374,757,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外运大厦A座

权益变动时间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11月7日
股票简称碧水源股票代码300070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9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6%。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权益减少股数(万股)减少比例(%)
A股3,894.71001.07
合 计3,894.71001.0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表决权委托人减持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表决权权益被动减少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不适用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直接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直接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21,048.592733.40121,048.592733.4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1,048.592733.40121,048.592733.40
有限售条件股份----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拥有表决权股份本次变动后拥有表决权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41,370.415239.01137,475.705237.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1,370.415239.01137,475.705237.93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次控股股东中国城乡所持有的公司权益被动减少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