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春生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
陈春生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 资格和条件。本次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附件:董事简历
陈春生先生,1977 年出生,2003 年参加工作,2014 年10 月加入中国共产 党,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2005 年4 月至2007 年8 月任清华大学膜技术中心工程师;2007 年8 月至2014 年11 月先后任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行服务部经理、工程中心总监、运行 总监;2014 年11 月至2016 年4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 年4 月至2023 年1 月先后任副总裁、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运营事业部总裁、 安全总监、久安公司总工程师、运营事业部总经理;2023 年1 月起任公司副总 经理(自2023 年4 月副总经理更名为高级副总裁)兼运营事业部总经理;2023 年12 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高级副总裁兼运营事业部总经理;2024 年9 月起 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轮值总裁;2025 年9 月29 日起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陈春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