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石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4月4日15:3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9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永亮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提前通知时间的议案》
由于本次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时间紧迫,需尽快提请审议并落实,故豁免提前三天通知,本次董事会当天通知并以临时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4月4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6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董事袁斐、朱文杰、李振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