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石控股: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及被告。
3. 本批次案件涉及金额:13.15万元。
4. 对公司损益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有关前期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参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予以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与江苏苏宁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1.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思公关”)因江苏苏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物流”)拖欠合同款,将苏宁物流诉至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1)受理机构: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2)受理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
(3)知晓/起诉时间:2023年5月25日
(4)原告:迪思公关
(5)被告:苏宁物流
2.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关于上述案件应披露的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3.诉讼情况迪思公关与苏宁物流达成调解:
(1)被告苏宁物流于2024年7月30日前支付原告迪思公关服务费26,310元;
(2)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5元,由被告苏宁物流负担(该款原告已预缴,被告于2024年7月30日前支付原告);
(3)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
4.截至目前的进展情况
调解书待履行。
(二)成都恒泓立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案
1.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成都恒泓立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泓立金”)因迪思公关拒不支付合同款项,将迪思公关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1)受理机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受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3)知晓/起诉时间:2024年3月13日
(4)原告:恒泓立金
(5)被告:迪思公关
2.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关于上述案件应披露的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3.诉讼情况
恒泓立金自愿申请撤诉,法院准许。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仲裁及诉讼
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
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三、诉讼审理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诉讼涉及金额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2024)苏0102民初4177号《民事调解书》;
2.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4)京0105民初20004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