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石控股: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9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与长城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