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石控股: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5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9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4日通过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学鹏先生、监事郭天昶和胡凯丽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提前通知时间的议案》
由于本次监事会相关审议事项时间紧迫,需尽快提请审议并落实,故豁免提前三天通知,本次监事会提前一天通知并以临时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进行延长,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6月21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