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石控股: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2  福石控股(300071)公司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901。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永亮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至2026年5月22 日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50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172,612,7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08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5,151,166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17.133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4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461,6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74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6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7,278,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551%。

9.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永亮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71,129,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1406%;反对1,3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2%;弃权14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9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186%;反对1,3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38%;弃权14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76%。

2.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71,108,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1287%;反对1,2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76%;弃权2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370%;反对1,2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98%;弃权2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32%。

3.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审核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895,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9.0045%;反对1,3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764%;弃权18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769%;反对1,3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432%;弃权18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98%。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4.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71,113,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1316%;反对1,3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90%;弃权15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070%;反对1,3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731%;弃权15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99%。

5.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71,081,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1127%;反对1,3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76%;弃权1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578%;反对1,3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415%;弃权1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07%。

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6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7.7268%;反对1,39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999%;弃权2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6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7.7268%;反对1,39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99%;弃权2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34%。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指派刘霞、朱丽雪律师现场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 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