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石控股: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司静波女士提 交的书面辞呈,司静波女士任职时间已达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 的上限,因此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司静波女士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司静波女士原任 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2026 年12 月14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司静波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 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司静波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依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司静波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的相应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
二、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6 年7 月2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提名程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补 选程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 将在股东会选举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 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通过审阅公司提供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独立董事候 选人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司静波女士提交的书面辞呈;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0 日
附:程伟先生简历
程伟,1984 年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中国并购交易 师,香港证券分析师,中级经济师。历任中金公司高级投资经理、蓝色光标证券 事务总监、锋尚文化董事会秘书,2020 年9 月至2023 年7 月,任深圳万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战投部长,2023 年7 月至今,任北京中能纵横无人机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长。
程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