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3-12-09  海新能科(300072)公司公告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方焦化”)7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再持有美方焦化股权。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涉及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是否涉及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等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美方焦化。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美方焦化所处行业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C25),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

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系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系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相关公告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公开信息,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五、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2、本次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建军陈跃杰
韩 朕何锡慧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