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29  海新能科(300072)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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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 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 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20号文”),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 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 容,该解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 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基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解释20号文”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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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此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 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以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执行国家财政 部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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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6年0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