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升科技:关于注销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7号)核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当升科技”)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654,73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81.59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11,8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59,306.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040,675.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3月21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01490002号”验资报告(认购总额),于2018年3月23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01490003号”验资报告(募集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泉营支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于2018年4月10日披露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2019年10月18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将原江苏当升三期工程的10000吨产能的建设地点变更至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同时将原计划投入江苏当升三期工程的募集资金70,000万元变更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的产能建设,公司及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泉营支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对原募集资金账户用于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作出了补充约定。公司已于2019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公司及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0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故终止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保荐协议,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以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泉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1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于2022年度办理完毕了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已将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对应募投项目的其他专用账户。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
度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4。
三、本次注销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从专户中划转至相应主体下自有资金账户,并于近期办理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 账户状态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韩亚银行 | 110002000049502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研究中心 | 已注销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608967894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研究中心 | 已注销 |
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 | 32101560027519270000 | 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 | 已注销 |
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631787914 | 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 | 已注销 |
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马家堡支行 | 20000043245714660038721 | 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 | 本次注销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玉泉营支行 | 20000000529014781112386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研究中心 | 本次注销 |
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海门支行 | 513902744010966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研究中心 | 本次注销 |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失效。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设备尾款和质保金将从公司流动资金中予以支付。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023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