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升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19年11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关于对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158号),其主要内容及公司的整改措施如下:
1、主要内容
“你公司先后于2019年8月19日、9月18日对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偿还拖欠货款及逾期利息,诉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涉及金额合计4.07亿元,占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33%。但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事项,直至2019年11月13日才在《关于重大诉讼及相关进展的公告》中补充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2、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关于对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后,充分重视相关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充分吸取了本次信息披露工作的教训,并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进行了深入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024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