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升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4]0011000133号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11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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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0133号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升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当升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当升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当升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4]0011000133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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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当升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当升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当升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当升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吕志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谭建敏 | |||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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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7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654,73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81.59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11,8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59,306.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040,675.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3月21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01490002号”验资报告(认购总额),于2018年3月23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01490003号”验资报告(募集净额)。
2、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319,289,016.23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12,207,836.03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研究中心、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为131,527,263.77元(利息收入131,546,332.12元,扣除银行手续费19,068.35元),其中本报告期的利息净收入为6,648,269.13元。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研究中心”和“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于本报告期内完成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金额为299,278,922.60元,并于2023年6月20日披露《关于注销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具体详见巨潮公告编号2023-03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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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3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880,23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644,999,930.24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539,622.64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345,182.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1,115,125.24元。2021年11月16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建投证券”)已将扣除相关承销费(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年11月17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34号”验资报告(募集净额),确认公司募集资金到账。
2、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3,086,149,034.97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1,051,610,953.85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工程、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四期工程、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为153,743,439.94元(利息收入153,764,206.31元,扣除银行手续费20,766.37元),其中本报告期的利息净收入为53,140,943.70元。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88,709,530.21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一)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泉营支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于2018年4月10日披露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2019年10月18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将原江苏当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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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工程的10000吨产能的建设地点变更至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同时将原计划投入江苏当升三期工程的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变更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的产能建设,公司及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泉营支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对原募集资金账户用于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作出了补充约定。公司已于2019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公司及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0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故终止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保荐协议,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以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泉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1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北京银行玉泉营支行 | 20000000529014781112386 | 663,977,240.80 | 账户已注销 | |
20000000529014782020173 | 账户已注销 | |||
民生银行万寿路支行 | 608967894 | 574,165,940.79 | 账户已注销 | |
631787914 | 账户已注销 | |||
韩亚银行 | 110002000049502 | 250,056,800.00 | 账户已注销 | |
招商银行海门支行 | 513902744010966 | 账户已注销 | ||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 | 32101560027519270000 | 账户已注销 | ||
北京银行马家堡支行 | 20000043245714660038721 | 账户已注销 | ||
20000043245700037777170 | 账户已注销 | |||
合 计 | 1,488,199,98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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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初始存放金额合计1,488,199,981.59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87,040,675.06元的差异为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北京银行马家堡支行、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兴业银行南通分行、招商银行常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南通海门支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北京银行马家堡支行 | 20000043245714662011824 | 12,676,915.88 | 协定存款 | |
20000043245700037777170-00012 | 80,000,000.00 | 七天通知 | ||
20000043245700037461036 | 70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宁波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 77150122000012539 | 80,098,795.58 | 协定存款 | |
77150122000017218 | 50,000,000.00 | 七天通知 | ||
招商银行常州金坛支行 | 519903407210566 | 3,219,261.13 | 活期 | |
51990340727800054 | 13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中国建设银行金坛支行 | 32050162643809000688 | 45,667,222.25 | 协定存款 | |
32050162643809000688-0002 | 250,000,000.00 | 七天通知 | ||
中国银行南通海门支行 | 497576572759 | 37,740,507.63 | 活期 | |
兴业银行海门支行 | 408820100100142389 | 171,000,333.27 | 协定存款 | |
408820100200109965 | 10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 | 8110701011702149479 | 4,624,403,703.82 | 7,338,859.52 | 活期 |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10250000003247304 | 20,967,634.95 | 协定存款 | |
合 计 | 4,624,403,703.82 | 1,688,709,530.21 |
注:初始存放金额合计4,624,403,703.82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621,115,125.24元的差异为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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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表1《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1月29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11月14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350,904.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赎回到期结构性存款432,904.00万元(其中包含2022年度购买、2023年度到期的结构性存款175,000.00万元),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93,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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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 148,704.0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20.7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1,928.9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0,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7.0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 | 是 | 114,717.26 | 44,717.26 | 395.07 | 34,924.33 | 78.10% | 2019年12月31日 | 70,758.36 | 是 | 否 | |
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研究中心 | 否 | 8,981.13 | 8,981.13 | 15.14 | 7,854.78 | 87.46% | 2021年12月31日 | -- | --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5,005.68 | 25,005.68 | 25,005.68 | 100.00% | -- | -- | -- | 否 | ||
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 | 是 | 70,000.00 | 810.57 | 64,144.11 | 91.63% | 2021年7月31日 | 17,291.64 | 是 | 否 | ||
合计 | -- | 148,704.07 | 148,704.07 | 1,220.78 | 131,928.90 | -- | -- | 88,050.0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中心项目建设计划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度,公司积极推进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20000吨高镍多元材料产能的建设工作,其中10000吨产能已于2020年下半年投放使用。在该项目资金支付过程中,公司本着审慎原则,优先使用了矿冶集团4亿元投入资本金以及EPC总包方垫款。因此,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拟调整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项目的资金支付顺序,原计划2021年建成投产的另外10000吨产能由自筹资金支付调整为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也将随之调整,对应10000吨产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自2020年6月30日调整至2021年7月31日。经2021年3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议案》,对上述部分募集资金使用 |
专项报告 第7页
进度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4月16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4,144.11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决定将江苏当升三期工程产能建设方案中10000吨产能的建设地点由江苏海门生产基地变更至公司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上述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决定将江苏当升三期工程产能建设方案由原计划的18000吨调整为8000吨,另外10000吨产能的建设地点变更至公司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与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20000吨产能合并实施。该部分产能的建设主体由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此外,公司将原计划投入江苏当升三期工程的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调整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的产能建设。上述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本报告期内完成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流,金额为29,927.89万元,并于2023年6月20日披露《关于注销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本表募集资金总额指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净额148,704.07万元。
专项报告 第8页
附表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 462,111.5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5,161.0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8,614.9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工程 | 否 | 200,157.71 | 200,157.71 | 28,058.91 | 101,937.96 | 50.93% | 2023年7月31日 | 24,061.05 | 是 | 否 |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四期工程 | 否 | 75,584.70 | 75,584.70 | 35,853.72 | 48,141.03 | 63.69% | 202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 | 否 | 49,440.69 | 49,440.69 | 11,992.60 | 21,607.50 | 43.70%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6,928.41 | 136,928.41 | 29,255.86 | 136,928.41 | 100.00% | -- | -- | -- | 否 | |
合计 | 462,111.51 | 462,111.51 | 105,161.09 | 308,614.90 | -- | -- | 24,061.05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3年5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专项报告 第9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决定使用募集资金19,099.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该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507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2年11月29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11月14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168,870.95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现金管理(其中166,040.30万元存放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现金管理),其中包含本报告期产生的5,314.09万元的存款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5,315.24万元,扣除1.15万元银行手续费)。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本表募集资金总额指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64,4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净额462,111.51万元。
专项报告 第10页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 | 70,000.00 | 810.57 | 64,144.11 | 91.63% | 2021年7月31日 | 17,291.64 | 是 | 否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 | 44,717.26 | 395.07 | 34,924.33 | 78.10% | 2019年12月31日 | 70,758.36 | 是 | 否 |
合计 | - | 114,717.26 | 1,205.64 | 99,068.44 | -- | -- | 88,050.0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为有效利用江苏省常州市优质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发挥锂电产业集群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新产能运营成本,公司决定对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变更,将原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的10000吨产能的建设地点变更至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该部分产能的建设主体由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至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同时将原计划投入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的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变更用于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的产能建设。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8000吨产能的投产时间明确为2019年12月31日,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的10000吨产能的建成时间确定为2020年6月30日。上述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0年度,公司积极推进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20000吨高镍多元材料产能的建设工作,其中10000吨产能已于2020年下半年投放使用。在该项目资金支付过程中,公司本着审慎原则,优先使用了矿冶集团4亿元投入资本金以及EPC总包方垫资款。因此,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拟调整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项目的资金支付顺序,原计划2021年建成投产的另外10000吨产能由自筹资金支付调整为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也将随之调整,对应10000吨产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自2020年6月30日调整至2021年7月31日。经2021年3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议案》,对上述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4月16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4,144.11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 |
专项报告 第11页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益。
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益。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