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股份: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029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一、授予登记数量:1,235.00万份
二、授予登记人数:75人
三、股票期权简称:华平JLC3
四、股票期权代码:036540
五、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3年8月15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年6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智汇科技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披露《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海福安先生就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采取无偿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四)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8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五)2023年6月26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七)2023年7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7月4日
(二)行权价格:3.30元/股
(三)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公司A股普通股
(四)股票期权简称:华平JLC3
(五)股票期权代码:036540
(六)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3年8月15日
(七)授予登记人数:75人
(八)授予登记数量:1,235.00万份
(九)具体分配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数量 | 占授予总量 | 占公司总股本的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十)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十一)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行权。
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或未满足当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万份) | 的比例 | 比例 | |||
1 | 吕文辉 | 董事长、总经理 | 50.00 | 4.05% | 0.09% |
2 | 涂三明 | 副董事长 | 50.00 | 4.05% | 0.09% |
3 | 吴彪 | 董事、副总经理 | 50.00 | 4.05% | 0.09% |
4 | 鞠保平 | 董事 | 50.00 | 4.05% | 0.09% |
5 | 李春枚 | 董事 | 50.00 | 4.05% | 0.09% |
6 | 李惠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50.00 | 4.05% | 0.09% |
7 | 雷秀贤 | 财务总监 | 50.00 | 4.05% | 0.09% |
8 |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人员 (68人) | 885.00 | 71.66% | 1.67% | |
合计 | 1,235.00 | 100.00% | 2.33% |
(十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值,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定比基准值的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实际达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具体如下:
行权安排 | 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增长率(A)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3年 | 20.00% | 10.00% |
第二个行权期 | 2024年 | 30.00% | 15.00% |
考核指标 | 达成情况 |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 |
营业收入增长率(A)
营业收入增长率(A) | A≥Am | 100% |
An≤A<Am | 80% | |
A<An | 0%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注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十三)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的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执行,由公司对激励对象在各考核期内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以考核分数确定所属的考核等级。为实现更好的激励效果,本激励计划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之上,进一步量化激励对象的绩效,设置绩效系数区间,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提高本激励计划的公平、公正性,实现对处于相同考核等级项下的激励对象进行差异化激励,督促激励对象尽力提高绩效水平。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档次,各行权期内,公司结合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考核等级 |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X) |
A
A | 80%<X≤100% |
B | 50%<X≤80% |
C | 0%<X≤50% |
D | 0% |
E | 0% |
各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之后,在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登记的过程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拟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本次共计15.00万份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得办理授予登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35.00万份,授予登记人数为75人。
除此之外,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情况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为公司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