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数字政通(300075)公司公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政通”、“发行人”或“公司”)于2020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000.00万元。数字政通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数字政通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余额为217,328,204.60元,保荐机构对数字政通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数字政通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数字政通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5.SZ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A座18层1805室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9号楼国际软件大厦三区101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华
董事会秘书邱鲁闽
联系电话010-56161618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7号)核准,数字政通非公开发行48,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14,141,218.30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585,858,781.70元。2020年8月7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6598号),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内部审计报告、审核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访谈等方式进行核查和督导。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主要核查和督导内容如下: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督导公司有效执行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督导公司有效执行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督导公司有效执行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持续关注公司是否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年度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发表独立核查意见等。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五、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能够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等督导工作,为持续督导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便利。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八、对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数字政通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17,328,204.60元,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数字政通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核查义务。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扶林 高强

法定代表人(代行):景忠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