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民生证券关于公司授权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政通”或“公司”)2019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数字政通授权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7号)核准,数字政通非公开发行48,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14,141,218.3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5,858,781.70元。2020年8月7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6598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根据非公开发行预案,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投向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
1 | 智慧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17,556.00 |
2 | 基于物联网的智慧排水综合监管运维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 13,186.50 |
3 | 基于多网合一的社会治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 12,257.5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7,000.00 |
合计 | 60,000.00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授权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上述投资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公司2020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7、关联交易: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购买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数字政通本次授权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授权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扶林 高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