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关于拟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3-072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
重要提示:
1、拟参与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名称:宜昌华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2、拟投资金额: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2,000万元,镇江富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9,800万元,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8,000万元,华易智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拟出资200万元。
3、本次拟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设立基金概述
1、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字政通”)拟与镇江富仓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镇江富仓”)、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产投”)、华易智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易智美”)共同签署《宜昌华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协议约定,四方将共同出资设立宜昌华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金额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本次拟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合伙人基本信息
1、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易智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C4UPD2N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峰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12-28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商务服务中心A4-5号楼基金大厦21层2101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1 | 华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35% | 3,500 |
2 | 山东华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2% | 3,200 |
3 | 厦门时代华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 | 1,900 |
4 | 东方黎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 | 1,400 |
合计 | 100% | 10,000 |
持股及失信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易智美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近一年经营状况:经营状况良好、无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或有事项。
2、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1)镇江富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MAD1M9AJ50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积塔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15,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3-10-09主要经营场所:镇江市新区瑞江路36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1 | 积塔投资有限公司 | 50% | 7,500 |
2 | 安赫集团有限公司 | 30% | 4,500 |
3 | 陈卫东 | 20% | 3,000 |
合计 | 100% | 15,000 |
持股及失信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镇江富仓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一年经营状况:经营状况良好、无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或有事项。
(2)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7GFX4F4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锴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01-21
注册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许可项目: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金融资产管理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创业空间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发布;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1 | 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00% | 1,000,000 |
合计 | 100% | 1,000,000 |
持股及失信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宜昌产投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一年经营状况:经营状况良好、无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宜昌华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管理人:华易智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经营场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峡州大道488号宜昌综合保税区综保大楼B座1710-50
5、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等(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6、规模及出资信息: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各合伙人均以货币方式缴付出资,具体认缴出资数额、比例及缴付期限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1 | 华易智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 | 1% |
2 | 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000 | 40% |
3 | 镇江富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800 | 49% |
4 |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10% |
合计 | 20,000 | 100.00% |
7、基金备案情况:基金尚需履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备案手续。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基金中任职。基金及基金管理人、其他合伙人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方面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宜昌华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存续期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自本合伙企业成立日起7年,其中前3年为投资期,后4年为回收期。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存续期限可适当延长,每次延长期为1年,延长期合计不超过2年。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限最长不超过9年。
3、出资认缴原则: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数字政通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2,000万元,镇江富仓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9,800万元,宜昌产投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8,000万元,华易智美作为普通合伙人拟出资200万元。
4、出资缴付安排:合伙企业认缴出资将分2期实缴到位,各合伙人应按照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出资缴付通知书要求分期缴付出资,其中首期出资比例为50%,第二期出资比例为50%,应经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时进行缴付。本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原则上按照各自认缴出资比例缴付各期出资,且单个投资者首期出资不低于100万元。
5、管理费:基金投资期内,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2%/年计提管理费;基金回收期内,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合伙企业未收回投资本金的2%/年计提管理费;基金延长期内,基金管理人不计提管理费。
6、投资领域:合伙企业拟重点投资于数字经济、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科技领域具备良好成长性的优质企业,通过助力企业价值增长,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7、合伙人会议:合伙人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定期会议,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华易智美或持有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份额单独或合计达到20%以上的其他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合伙人大会。
8、投资决策程序:投委会由5名委员组成,分别由华易智美推荐1名,宜昌产投推荐1名,富仓投资推荐2名,数字政通推荐1名。投委会全部议案的表决须经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通过后方为有效决议;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委员须回避表决,该议案须经全体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方为通过。
9、收益分配:合伙企业按实缴出资比例计算、分配收益,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企业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合伙企业超额收益计提基准为6%/年(单利),如本合伙企业年化收益率超过超额收益计提基准,全体合伙人同意将其应享有的收益超过超额收益计提基准部分的20%奖励给管理人,剩余部分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本合伙企业按照单个投资项目进行收益分配,来源于任一投资项目的可分配资金将按照以下顺序在所有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1)返还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按照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返还截至收益分配时点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直至全体合伙人均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
(2)向全体合伙人支付投资收益:按照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其分配收益,直至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年化收益率达到超额收益计提基准6%,收益计算期间自(每期)实缴出资到达基金托管账户之日起至实缴出资返还至基金托管账户之日止);
(3)向管理人支付超额收益:如基金来自单个投资项目的可分配资金在完成前述第(1)、(2)项分配后仍有剩余的,则该剩余部分为基金超额收益,管理人有权按照20%的比例计提超额收益;
(4)向全体合伙人支付超额收益:对以上分配之后的余额,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10、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
为实现资本增值,本合伙企业将通过对中国境内企业进行适用法律及经营范围所允许的股权及准股权投资,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管理优势和上市公
司的资金、市场和技术优势,积极在数字经济、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科技领域具备良好成长性的领域进行产业布局,帮助上市公司不断优化业务结构、进行产业链延伸、培育新产品和新业务、提升资产质量。
2、存在的风险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尚未成立。合伙企业成立后尚需完成工商登记、基金登记备案程序,存在登记备案失败或备案完成后基金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2)合伙企业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在投资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及时关注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成立及后续运作进展情况。
3、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能力和资源等优势,积极寻找数字经济、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科技领域具备良好成长性的优质企业,适时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优质项目,推动公司逐步实现业务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未来,公司可根据被投项目的具体发展情况适时退出,预计公司将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享受合伙企业投资的收益,有利于增厚公司的收益,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参与本次交易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成立及后续运作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