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6-27  数字政通(300075)公司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

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4年6月27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过户情况和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023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430,400股标的股票已于2023年6月27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2023年6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1)。

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和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4年6月27日届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一)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3880号):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384,220.22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处置。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有效表决权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有效表决权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1、变更情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出资上限;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5)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需要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决策程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有效表决权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方可变更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终止情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未有效延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导致与国家届时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相冲突;

(4)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它需要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决策程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有效表决权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即可终止实施。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