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1  国民技术(300077)公司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民技术”)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斯诺”)融资提供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及2023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关于2023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羊桥东路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内蒙古斯诺向前述银行申请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7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公司为内蒙古斯诺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本次使用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的担保额度是否关联担保
内蒙古斯诺7,70035,701.2742,501.2747,300.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

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乙方):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债务人):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羊桥东路支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人民币7,700万元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合同生效: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99,050.7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3,501.27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3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羊桥东路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