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2  国民技术(300077)公司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民技术”)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斯诺”)融资提供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及2023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关于2023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内蒙古斯诺全资子公司湖北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斯诺”)分别与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鄂尔多斯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内蒙古斯诺向前述银行申请融资提供人民币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湖北斯诺已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其内部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为内蒙古斯诺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公司为内蒙古斯诺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本次使用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的担保额度是否关联担保
内蒙古斯诺30,00041,501.2771,501.2717,300.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鄂尔多斯银行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债务人):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人民币30,000万元整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告费)等。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湖北斯诺与鄂尔多斯银行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湖北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债务人):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人民币30,000万元整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告费)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99,050.7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2,501.2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7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2、湖北斯诺与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