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5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生效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5,9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斯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及2023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关于2023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二)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支持内蒙古斯诺业务、提高其融资贷款及申请授信的能力,拟向内蒙古斯诺新增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金融机构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及担保期限内签署与提供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2023年度对内蒙古斯诺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7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实际担保余额 | 已审批的2023年度担保额度 | 本次新增2023年度担保额度 | 2023年度合计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1 | 内蒙古斯诺 | 82.7972% | 74.93% | 68,312.70 | 55,000 | 20,000 | 51.58% | 否 |
注:(1)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被担保方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数据;
(2)上述“2023年度合计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被担保方2023年度担保额度占公司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MA0MXBH213
成立日期:2016年3月30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斯诺工厂办公楼1层
法定代表人:余鹏
注册资金:11,677.625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
售;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二)与公司的关系:内蒙古斯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2022年末总资产126,269.13万元,净资产53,326.04万元;2022年度内实现营业收入65,160.30万元,利润总额8,559.89万元,净利润7,576.13万元(注:以上数据经审计)。截止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86,026.63万元,净资产46,640.69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2,919.13万元,利润总额-9,820.93万元,净利润-8,166.01万元(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目前持有被担保人82.7972%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基于负极材料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内蒙古斯诺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融资租赁等。
为保障内蒙古斯诺的资金需求和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内蒙古斯诺未提供反担保,内蒙古斯诺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金融机构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内蒙古斯诺提供担保,是为保障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和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鉴于公司目前持有内蒙古斯诺82.7972%股权,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方面均能实现有效控制,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因此内蒙古斯诺未提供反担保,内蒙古斯诺其他股东未按比例向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213,698.4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0,824.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经审计净资
产的49.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