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4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NSINGTECHNOLOGIES PTE. LTD.(以下简称“NSING”)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093.8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湖北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斯诺”)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担保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及2024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NSING签署并向其指定供应商出具《担保合同》,就NSING向该供应商采购商品或服务所涉及的所有订单/协议产生的相关货款及费用(以下
简称“本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限额为不超过200万美元(美元汇率采用2024年6月5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1,421.94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公司为NSING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 本次使用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的担保额度 | 是否关联担保 |
NSING | 1,421.94 | 0 | 1,421.94 | 5,671.86 | 否 |
2024年6月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湖北斯诺向前述银行申请融资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公司为湖北斯诺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 本次使用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截至目前本次担保对应的实际贷款金额为500万) | 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的担保额度 | 是否关联担保 |
湖北斯诺 | 5,000 | 19,233.51 | 19,733.51 | 10,000 | 否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024-017)。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主债务人):NSINGTECHNOLOGIES PTE. LTD.
债权人:指定供应商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金额:不超过200万美元
担保范围:主债务人所应给付予债权人的本债务;主债务人因迟延给付本债务所生的迟延利息;主债务人所应给付予债权人的违约金、损害赔偿等;债权人
实现完整取得本债务的相关费用(例如合理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用等)。
保证期间:主债务人采购商品或服务对应的每笔订单/协议产生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合同生效:自签署日生效
2、《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湖北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担保范围: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合同生效: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3,048.21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0,187.92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7.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NSINGTECHNOLOGIES PTE. LTD.签署的《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