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科技”)融资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担保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及2024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国民科技向前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公司为国民科技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 本次使用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的担保额度 | 是否关联担保 |
国民科技 | 2,000 | 3,500 | 5,500 | 6,500 | 否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保证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被担保人):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乙方(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人民币2,000万元整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2,684.17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0,981.63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