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的注册资本增加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思创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决定提前赎回“思创转债”。截至2024年12月2日,公司发行的“思创转债”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全部赎回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自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11月21日累计转股数为121,933,323股,即公司总股本增加121,933,323股,故公司总股本由1,003,158,907股变更为1,125,092,23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3,158,907元变更为人民币1,125,092,230元。
(二)回购注销股份导致的注册资本减少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剩余的2021年回购股份7,220,000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25,092,230股变更为1,117,872,23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125,092,230元变更为人民币1,117,872,23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基于前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433-505号公投大厦主楼5楼503室;邮政编码:325899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433-505号公投大楼5楼503室;邮政编码:325899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3,158,907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7,872,230元。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03,158,907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03,158,907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17,872,23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17,872,230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