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褚国弟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褚国弟)
本人作为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12月6日任职后,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独立审查。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相应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褚国弟,汉族,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浙江大学(自学考试)法学专业。曾荣获嘉兴市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海宁市十佳青年标兵称号。曾任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慕容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浙江海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对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情况
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应出席股东会1次;应出席董事会会议共2次,现场出席1次、通讯方式出席1次,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着勤勉务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每项议案都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的经营层保持了必要的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决策、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就任后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主持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2、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除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外,还积极通过现场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就如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督促公司就已存在的内控问题进行整改。本人年度内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良好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积极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不定期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师保持积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及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存在的风险。本人认真核查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4、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互动平台中小股东的日常提问和公司回复,要求公司及时、准确回复投资者问题,依法合规做好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
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独立董事:褚国弟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