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智联: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8  思创智联(300078)公司公告

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8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8 日 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567 号“医惠中心”23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乃绪先生因有其他安排,无法现场出席并主 持会议,经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王万元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9,453,02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3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8,220,92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2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8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232,095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232,09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232,095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8%。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股东会。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5,363,9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367%;反对3,867,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25%;弃权22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14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945%;反对3,867,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361%;弃权22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9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5,361,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355%;反对3,867,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25%;弃权22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14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705%;反对3,867,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361%;弃权22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4,147,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823%;反对5,060,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61%;弃权24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9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622%;反对5,060,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574%;弃权24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0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6,218,6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62%;反对3,012,1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26%;弃权22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99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040%;反对3,012,1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177%;弃权22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8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88,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407%;反对4,216,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369%;弃权227,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88,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407%;反对4,216,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369%;弃权227,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24%。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苍南芯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 动人苍南芯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和云海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5,317,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56%;反对3,903,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88%;弃权231,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96,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820%;反对3,903,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539%;弃权231,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4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5,012,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767%;反对4,211,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90%;弃权228,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91,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683%;反对4,211,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943%;弃权228,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7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6,246,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90%;反对2,980,1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80%;弃权2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02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551%;反对2,980,1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329%;弃权2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5,210,6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68%;反对3,897,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62%;弃权34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9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297%;反对3,897,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032%;弃权34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71%。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汪节云、单舒凝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思创智联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 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