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视讯: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议案及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因此,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鼎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数码视讯软件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深圳鼎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共享不超过4亿元的资产池额度,上述额度三年内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张任军 龙彧 顾奋玲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