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视讯: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8.08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1%。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7名。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3年5月26日。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5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监事会均未收到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079 证券简称:数码视讯 公告编号:2023-028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3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5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3年5月5日
2、授予数量:298.08万股
3、授予人数:27人
4、授予价格:3.3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6、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27人) | 298.08 | 100.00% | 0.21% | |
合计(27人) | 298.08 | 100.00% | 0.21%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7、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考核年度 | 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 | ||
业绩考核目标 A1 | 业绩考核目标 A2 | 业绩考核目标 A3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3年 |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5%。 |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4年 |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 |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 |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 |
增长率不低于30%。 | 增长率不低于25%。 | 增长率不低于20%。 |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需要剔除本次及其他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
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A) | A≥A1 | X=100% |
A2≤A<A1 | X=90% | |
A3≤A<A2 | X=80% | |
A<A3 | X=0% |
根据公司层面考核结果,所有激励对象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评价标准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评价标准 | 优秀(A) | 良好(B) | 合格(C) | 不合格(D) |
标准系数 | 1.0 | 0.9 | 0.85 | 0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已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情况的说明
(一)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即2019年11月29日至2020年5月28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回购公司股份2,98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最高成交价格为5.9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4.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961,94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1日、2023年5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5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5月5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298.0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39元/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98.08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收到的金额与回购成本差额为-4,857,028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五、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验字【2023】第001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3年4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27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10,104,912.00元,所有认缴股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因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本次新增股本人民币0元。。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5月5日,授予股份登记完成日期为2023年5月26日。
七、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八、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九、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股数(股) | 比例 | 变动数量(股) | 股数(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62,043,898.00 | 11.34% | 2,980,800.00 | 165,024,698.00 | 11.55%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66,964,964.00 | 88.66% | -2,980,800.00 | 1,263,984,164.00 | 88.45% |
三、股份总数 | 1,429,008,862.00 | 100.00% | 0 | 1,429,008,862.00 | 100.00% |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一、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每股收益情况不作调整。
十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