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视讯:关于控股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数码视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视讯技术”)的《告知函》:
视讯技术的股东北京长聚兴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聚兴业”)、北京天行聚贤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行聚贤”)、北京长丰云帆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丰云帆”),于2023年6月21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该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视讯技术的股份比例为51.12%,高于本公司所持视讯技术的股份比例40.20%。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因此,上述一致行动人成为视讯技术的控股股东,本公司不再作为视讯技术的控股股东,视讯技术不再作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一、视讯技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数码视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3625354L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0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5号楼9层901号9001号
法定代表人:李欣
注册资本:6219.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涉及信息安全及特殊需求定制的软硬件业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视讯技术40.20%的股权。
股权结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股权占比 |
1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00 | 40.20% |
2 | 北京长丰云帆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1000 | 16.08% |
3 | 北京长聚兴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1160 | 18.65% |
4 | 北京天行聚贤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1019 | 16.39% |
5 | 杨素红 | 540 | 8.68% |
6 | 合计 | 6219 | 100.00% |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2年度 | 2023年第一季度 |
总资产 | 19,389.27 | 18,000.97 |
总负债 | 7,326.24 | 6,605.10 |
净资产 | 12,063.03 | 11,395.87 |
应收账款 | 8,595.08 | 7,310.62 |
营业收入 | 15,675.02 | 547.68 |
营业利润 | 4,568.39 | -633.51 |
净利润 | 4,221.29 | -667.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24 | -337.08 |
注:表中2022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各方
序号 | 股东名称 | 协议日股权比例 |
1 | 北京长丰云帆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16.08% |
2 | 北京长聚兴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18.65% |
3 | 北京天行聚贤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16.39% |
4 | 合计 | 51.12% |
(二)协议主要条款
1、各方同意,各方将在公司股东会中通过投票表决、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的方式行使下列职权时保持一致,特别是行使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表决权、提名权时采取一致行动,包括但不局限于:
(1)共同提案;
(2)共同投票表决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4)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债券的方案;
(6)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公司停产、终止、分立、合并或解散;
(7)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并购、转让、以及公司资产出借、借入方案或计划;
(8)共同投票表决修改公司《章程》;
(9)共同选举公司董事、监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共同投票表决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1)任何一方不能参加股东会时,应委托其他一方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各方均不能参加股东会时,应共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12)共同行使在股东会中的其他职权。
2、若各方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按照长聚兴业的意向进行表决。
3、一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守约方有权按照出资额或按净资产核算额孰低价格回购违约方的全部公司股权。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规定的,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和既得利益损失。
4、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将在各方持有公司任何股权的期间内持续有效。公司实现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后,若本协议条款与届时上市地的相关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则应适用相关法律的规定。各方应完全履行协议义务,非经各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随意变更。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5、各方是视讯技术在册的合法股东,拥有完全、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的能力,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权利。各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并不会导致其他任何协议的违约。各方在本协议中的所有声明和承诺均是不可撤销的。
6、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解决,协商无效的,任意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以及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由中国法律管辖并据之解释。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前,本公司为视讯技术的控股股东,持有视讯技术的股份比例为40.20%;该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视讯技术上述一致行动人持有视讯技术的股份比例为51.12%,高于本公司所持视讯技术的股份比例。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因此,本公司不再作为视讯技术的控股股东,视讯技术不再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2022年度,视讯技术实现营业收入15,675.02万元,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
14.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51.44万元,占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6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条: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预计对公司本年度损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后续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