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改意见的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改意见的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深证上审〔2023〕02012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于2023年8月23日向深交所提交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3年8月30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改意见,收到修改意见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改意见所涉事项逐一进行核查,并积极准备回复的相关工作。由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改意见所涉部分事项需进一步落实,相关资料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为切实做好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经与各中介机构审慎评估,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回复,延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延期期间,公司将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