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关于控股孙公司挂牌出售河南晟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的进展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挂牌出售河南晟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25%股权的进展公告
一、交易情况概述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挂牌出售河南晟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现有资产结构,公司控股孙公司河南华沐通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沐通途”)挂牌出售河南晟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融新能源”)25%股权,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华沐通途在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产权”)公开挂牌转让上述股权。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挂牌出售河南晟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8)。
二、进展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22日在中原产权进行公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环保”)向中原产权递交了摘牌资料申请受让标的股权,并缴纳了500万元交易保证金。根据中原产权通知,经审核,中原环保符合公告要求的受让条件。近日,公司控股孙公司华沐通途与中原环保就晟融新能源25%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转让总价款3,000万元。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地: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67号1号楼16层主要办公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6号东方鼎盛中心A座10层法定代表人:梁伟刚注册资本:97,468.4488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6944XD主营业务:环境及公用事业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管理;城市给排水、污水综合处理、中水利用、污泥处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垃圾发电、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水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土壤治理、固体废弃物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工程和生态修复领域的技术研究与科技开发、设备制造与销售、工程设计与总承包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技术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工程和生态修复;苗木种植;园林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国内贸易。
主要股东: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8.73%,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77%,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43%,其余中小股东持股
23.07%。
四、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河南华沐通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转让价格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即:人民币(小写)3000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和中原产权的要求交纳的保证金,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中
原产权指定的结算账户。产权变更手续完成后,由中原产权负责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3、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中原产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召集标的企业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并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4、甲乙双方同意,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的损益不再另行计算,由乙方承担或享有。
5、因本协议而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为签署本协议所进行的谈判、协商及聘请评估、法律等中介机构及相关事项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产生的中原产权交易服务费。
6、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5%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出售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和业务发展需要,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专注于主业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六、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尚未最终完成,公司将按照中原产权的交易安排以及双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配合受让方积极推进后续工作,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