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
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583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2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并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9日向深交所提交及更新了本次发行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46号)(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并分别于2023年11月14日、2024年1月26日向深交所提交及更新了本次发行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议案。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基于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及战略规划,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政策变化、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融资环境等诸多因素,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尚需深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深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