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4-114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红专东路132号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美酒店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安乐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76人,代表公司股份1,169,215,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1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173人,代表公司股份27,437,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46%。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4人,代表公司股份1,160,920,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9693%。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72人,代表公司股份8,295,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4428%。
8、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5,3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3%;反对921,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4%;弃权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6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42%;反对
92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596%;弃权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2%。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1.交易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36,4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7%;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5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7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53%;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5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2%。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63,4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2%;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97,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737%;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8%。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交易标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66,4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0%;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0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46%;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9%。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交易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3,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0%;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8,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91%;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4%。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61,4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8%;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95,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664%;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1%。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3,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0%;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8,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91%;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4%。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2,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7%;反对911,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0%;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7,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54%;反对9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231%;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4%。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过渡期期间损益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13,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3%;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7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48,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933%;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7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72%。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交割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3,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0%;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8,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91%;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4%。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债权债务处置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284,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14%;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20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1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232%;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20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73%。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人员安置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532,3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8%;反对832,4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9%;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66,6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248%;反对83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38%;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4%。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违约责任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2,5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6%;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6,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40%;反对
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5%。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3,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0%;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8,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91%;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4%。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4,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27%;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4,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27%;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4,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27%;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4,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27%;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4,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27%;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4,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27%;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4,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27%;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7,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4,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27%;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4,0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0%;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8,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95%;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0%。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4,0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0%;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8,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95%;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0%。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4,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27%;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4,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27%;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4,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27%;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
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4,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27%;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4,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27%;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4,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27%;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4,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27%;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延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2,0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5%;反对912,7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2%;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6,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22%;反对
9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264%;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4%。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3,0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7%;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7,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58%;反对9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95%;弃权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453,95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0%;反对911,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0%;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8,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91%;反对9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231%;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8%。
表决结果: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股东王安乐先生、杜永红先生、王少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朱峰、李党贵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