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05 月13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5 月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5 月13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 间。
2、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05 月08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0 号海联大厦河南 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杜永红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计225 人,代表公司股份1,083,932,6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5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 小股东共计223 人,代表公司股份78,141,8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12%。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2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05,790,7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6885%。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23 人,代表公司股份78,141,84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4.1712%。
8、公司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082,861,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2%; 反对54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 52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81%。
同意77,071,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97%;反对54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33%;弃权52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7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082,909,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6%; 反对5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弃权 4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30%。
同意77,118,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08%;反对5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3%;弃权4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9%。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082,848,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0%; 反对6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弃权 4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30%。
同意77,057,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27%;反对6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05%;弃权4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9%。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1,082,769,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7%; 反对7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3%;弃权 40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70%。
同意76,978,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16%;反对7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50%;弃权40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4%。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082,873,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3%; 反对6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0%;弃权
37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47%。
同意77,083,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52%;反对6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37%;弃权37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2%。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同意328,285,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03%; 反对55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8%;弃权 39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09%。
同意77,188,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95%;反对55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10%;弃权39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5%。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 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同意328,141,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65%; 反对69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2%;弃权 40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33%。
同意77,043,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50%;反对69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57%;弃权40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3%。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 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兴科技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081,006,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1%; 反对2,52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3%;弃权 39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66%。
同意75,216,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559%;反对2,52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358%;弃权39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3%。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1,081,105,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2%; 反对2,4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2%;弃权 39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66%。
同意75,314,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817%;反对2,4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1101%;弃权39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2%。
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同意1,082,845,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7%; 反对60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弃权 4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43%。
同意77,054,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89%;反对60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60%;弃权4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1,082,764,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2%; 反对77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弃权 38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59%。
同意76,973,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50%;反对77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70%;弃权38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9%。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6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 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080,613,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8%;
反对2,92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3%;弃权 38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59%。
同意74,823,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529%;反对2,92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7492%;弃权38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朱峰、李党贵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