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东方: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14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中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4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就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目前关注函的回复工作进展顺利,但由于部分问题的回复尚需补充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公司预计于2023年4月21日前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