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东方: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293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中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6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就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目前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进展顺利,但由于问询函回复涉及内容多、数据量大,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预计将不晚于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