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东方: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信东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6.3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7,729.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7%。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单个案件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情况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 |
1 | 恒信东方儿童(广州)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英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纠纷 | 2,222.7 | 执行 |
2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科北影(北京)科技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中科美视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 股权纠纷 | 1,200 | 执行 |
3 | 北京中科盘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水心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1,120 | 调解,待执行 |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 |
1 | 德阳城市智慧之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四川恒信东方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7,380.91 | 执行 |
2 | 上海天数智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四川恒信东方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3,318.21 | 一审 |
2、单个案件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情况
原告 | 被告 | 案件个数 | 累积涉案金额(万元)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 第三方 | 3 | 722.05 |
第三方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 23 | 1,766.12 |
合计 | 26 | 2,488.17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
公司近日获悉,上海天数智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数”)就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恒信东方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恒信”)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3,318.21万元)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企查查显示上海天数就上述案件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冻结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安徽省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达科技”)全部股权,企查查显示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1、股权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被冻结股权 的公司名称 | 被执行人 | 执行法院 | 股权数额 (万元人民币) |
赛达科技 | 恒信东方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5,000 |
2、股权被冻结原因
上海天数主张与四川恒信于2023年12月20日签署了《软件及硬件采购合同》,并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四川恒信未能按期支付合同项下的部分货款。上海天数据此要求公司作为四川恒信的唯一股东,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基于此,上海天数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导致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赛达科技的全部股权被冻结。
公司高度重视该事项,正在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并将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妥善解决纠纷,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的影响
前述诉讼、仲裁案件主要为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纠纷及劳动纠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加大相关款项的催收力度,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诉讼、仲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实际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赛达科技全部股权被冻结事项未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公司高度重视该事项,正在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并将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妥善解决纠纷。因本次案件主要涉及买卖合同纠纷,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后续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判决及执行结果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本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