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奥克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奥克”)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海南奥克2024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海南奥克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主要是因为公司为海南奥克的铺底流动资金提供了借款,海南奥克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借款。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海南奥克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海南奥克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支行(以下简称“海南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海南银行依据与海南奥克在2024年7月26日至2026年7月26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保证债权最高额限度为18,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由于海南奥克2024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80.13%(剔除掉公司对海南奥克提供的借款后,资产负债率为70.21%),已经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涉及的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经
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经过2024年5月20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海南奥克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议案审议之前,公司已经为海南奥克提供担保签署的保证合同总额为4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6,087万元。由于2024年6月末海南奥克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提供担保事项需要单独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本次议案通过后,公司为海南奥克提供担保签署的保证合同总额为5.8亿元,未超过审议额度范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海南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朱宗将
2、注册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石化功能区园二路6号
3、注册资本:11,520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时间:2021年2月5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本公司的关系:海南奥克化学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情况: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4年6月31日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万元) | 41,862.97 | 70,137.45 |
负债总额(万元) | 26,972.52 | 56,200.07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万元) | 0.00 | 0.00 |
净资产(万元) | 14,890.45 | 13,937.38 |
2023年度 (经审计) | 2024年半年度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 1,569.79 | 22,445.96 |
利润总额(万元) | -22.17 | -1,338.43 |
净利润(万元) | -22.17 | -1,032.94 |
注:截至2024年6月30日,海南奥克负债中有23,342.12万元为奥克股份提供的借款。
9、资信情况:经查询,海南奥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2024年8月20日,公司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相关主体
保证人(甲方):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支行
被担保人(债务人):海南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主债权: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4年7月26日至2026年7月26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壹亿捌仟万元整(18,000.00万元)。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通过上述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奥克的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海南奥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子公司提供的已签订担保合同总额为275,231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余额为134,176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5.65%、24.3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已签订担保合同总额为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