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关于参股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武汉吉和昌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和昌”)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06号),具体 公告如下:
一、参股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公司参股公司吉和昌于2025年6月30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 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报材料并获 得北交所受理,详见公司2025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并于2026 年4月15日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6年4月15 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通过上市委 员会审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近日,中国证监会向吉和昌下发《关于同意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06号):
1、同意吉和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吉和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吉和昌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二、风险提示
吉和昌目前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证券简称:吉和昌,证 券代码:87469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31,428,000股吉和昌股份,持股 比例37.71%。吉和昌主营业务为表面处理行业相关特种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具备开展业务所必需的资质,产品类型包括表面工程化学品、新能源电 池材料和特种表面活性剂等。公司作为其参股股东,吉和昌的快速发展有利于丰 富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吉和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时间、发行价格尚未确定, 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暂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 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