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出席历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活动、重大事项以及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董事会履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规范运作秩序,保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2022年1月11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后)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2022年2月18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在2022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担保人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3、《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15、《关于重新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变化事项的议案》; 16、《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7、《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1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
2022年3月14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
2022年4月6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2年4月18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在2022年度买方信贷担保的额度内增加担保人的议案》。 |
2022年6月21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1、《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22年8月25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3、《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4、《关于<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2022年10月25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2年12月2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6、《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
2022年12月15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1、《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后)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重要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对外担保、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关联方资金占用、重大事项内部控制及决策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2022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积极列席公司召开的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会议各项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事务、行使职权时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财务负责人汇报、查阅会计资料等方式对公司财务管理、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会计政策等情况进行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较规范,会计政策运用合理,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的财务报表真实、较为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定期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
效实施了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能够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四)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完善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在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期间严格执行,同时有效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和披露行为。公司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启超先生于2022年3月15日买入公司股票60,500股,涉及金额675,180元;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于2022年3月15日晚间披露《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其买入行为发生在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属于内幕交易行为。2023年4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9号),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周启超先生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周启超先生违法所得51,827.45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2022年度,除以上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未发现其他知情人员有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检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工作任务,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履职能力的建设和提升,有针对性地组织成员参加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内控建设等相关学习、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以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二)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三)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各项重大决策事项,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运作,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公司监事会联合内部审计将通过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重大决策等事项的监督检查,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良好的沟通等方式,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特此报告。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