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创世纪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西波 | 联系电话:0755-33015568 |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自军 | 联系电话:0755-3301569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于2021年3月设立,2021年4月销户。保荐代表人本年度核查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0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2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0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4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专项培训工作报告》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1)2022年3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因2017年和2018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合理,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出具《关于对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九全、夏军、王建、王建、朱邓平、周洪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30号。 (2)2022年7月28日,因2017年和2018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合理,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3)2023年4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因对投资性房地产、短期借款和固定资产相关的会计处理进行调整,公司对2021年年报、2022年一季报、2022年半年报和2022年三季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上述更正导致公司相应报告期净利润分别调整-56.32 万元、-63.34万元、-347.01 万元和-412.25万元,调整金额绝对值占更正后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11%、0.37%、1.24%和0.94%。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1)公司已针对警示函和通报批评所涉事项积极进行整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存货管理、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能力、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并积极落实执行。 (2)公司已注重加强会计人员在准则应用方面的培训考核,以及强化复核机制,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2次 |
(2)培训日期 | 2022年8月11日、2022年12月26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公司在实施审计工作过程中,发现前期财务报表存在需更正的会计差错,涉及公司2021年度、2022年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三季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 1、公司已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天职业字[2023]30056-2号)。 2、督促公司提升财务核算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一)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1.公司股东劲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辉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九全关于维护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公司股东劲辉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九全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夏军、凌慧、深圳市创世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世纪投资”)、钱业银、何海江、贺洁、董玮关于一致行动关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夏军、凌慧、创世纪投资、钱业银、何海江、贺洁、董玮关于保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夏军、凌慧、何海江、创世纪投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二)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
1.公司董事王建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公司股东劲辉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九全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公司股东劲辉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九全关于租赁厂房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公司股东劲辉国际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三)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1.公司第一大股东夏军关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公司第一大股东夏军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股权激励时所作承诺 |
1.公司关于不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1)2022年3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因2017年和2018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合理,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出具《关于对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九全、夏军、王建、王建、朱邓平、周洪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30号。 (2)2022年7月28日,因2017年和2018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合理,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公司已针对警示函和通报批评所涉事项积极进行整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存货管理、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能力、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并积极落实执行。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