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查阅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我们对关于取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资金募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取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资金募集事项,系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资本市场状况等因素,在充分听取广大投资者意见后,经过审慎研究,基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目的所决定的,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取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资金募集的事项。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鄢国祥、王成义、马永胜
2023年9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