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创世纪 公告编号:2023-081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在2023年度为下属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下同)的担保。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2023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内增加担保方和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公司在已审批的2023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内,增加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世纪”)等其他下属公司为担保方;增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深圳市华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领装备”)等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为被担保对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3日、2022年12月26日、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概况
近日,公司下属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下属公司深圳创世纪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
ZB8905202300000031),深圳创世纪为其下属公司苏州市台群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台群”)提供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范围和额度内,本年度已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340,500万元(含本次)。
三、被担保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项目 | 具体情况 |
名称 | 苏州市台群机械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7MA1N1F1E7Y |
成立时间 | 2016年12月2日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路3000号 |
法定代表人 | 徐卫东 |
注册资本 | 32,000万人民币 |
主营业务 | 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机械电子设备、数控机床等设计、开发、服务等 |
股权结构 |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世纪间接持有苏州台群100%股权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二)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2022年末/2022年度 (经审计) | 2023年第三季度末/前三季度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137,899.65 | 119,076.86 |
总负债 | 96,521.82 | 80,121.58 |
净资产 | 41,377.83 | 38,955.28 |
营业收入 | 175,898.92 | 45,198.07 |
利润总额 | 4,959.41 | -2,583.24 |
净利润 | 4,813.65 | -2,891.97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主债务人:苏州市台群机械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
4、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
5、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所担保的最高额债权期间:自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止;
7、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确认,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先要求本合同项下任一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须先要求其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8、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138,690.41万元:
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外(买方信贷客户)担保余额为5,499.78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19%;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3,342.42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0.26%;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为39,848.21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65%。
截至2023年10月31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其他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下属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