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创世纪 公告编号:2024-031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集人: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军先生。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南浦路154号2栋。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数量303,017,7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下同)的18.20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数量233,836,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4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数量69,181,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54%。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54人,代表股份数量75,914,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人,代表股份数量6,733,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53人,代表股份数量69,181,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54%。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线上的方式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6,812,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23%;反对4,97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03%;弃权1,2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9,709,6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8265%;反对4,9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5472%;弃权1,2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6263%。年度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6,812,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23%;反对4,97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03%;弃权1,2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9,709,6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8265%;反对4,9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5472%;弃权1,2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626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8,468,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86%;反对3,3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5%;弃权1,2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1,365,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0072%;反对3,34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046%;弃权1,2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88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8,449,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24%;反对2,4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97%;弃权2,1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8%。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1,346,3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9824%;反对2,45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321%;弃权2,1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85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939,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41%;反对6,99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81%;弃权8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836,3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6761%;反对6,99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2127%;弃权8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12%。
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8,468,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88%;反对2,5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01%;弃权2,0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1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1,365,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0080%;反对2,5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133%;弃权2,0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78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就本议案的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27,103,167股。
表决情况:同意72,119,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008%;反对2,5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55%;弃权1,20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119,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0008%;反对2,59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4155%;弃权1,20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83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9,222,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76%;反对3,6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92%;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119,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0008%;反对3,69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665%;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2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就本议案的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3,836,708股。
表决情况:同意14,484,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419%;反对3,2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390%;弃权1,39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9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484,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5.8419%;反对3,21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6.8390%;弃权1,39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3191%。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95,733,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61%;反对7,2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68%;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8,630,2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4046%;反对7,2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269%;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85%。
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敏女士、黄润琳女士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