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11  创世纪(300083)公司公告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10,000万元-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9.09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9.09元/股进行测算,拟回购股份为2,200.22万股,不超过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32%;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9.09元/股进行测算,拟回购股份为1,100.11万股,不低于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10月9日,公司按照上述《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最高成交价为8.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016,41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