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2  海默科技(300084)公司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01月01日起施行;

“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是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