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8  海默科技(30008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7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3、窦剑文、张立刚、张立强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 53,300,006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行使。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8日),山东新征程持有公司2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0%,享有公司73,300,006股股份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05%。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8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93号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占才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公司股份78,477,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96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73,830,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188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6人,代表公司股份4,646,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6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公司股份2,645,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5 %。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公司股份47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公司股份2,167,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3 %。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有9名董事,除董事窦剑文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本次会议外,其余董事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有3名监事,3名监事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4、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窦方旭律师、刘宝元律师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43,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80%;反对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71%;弃权733,6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3654%;反对5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011%;弃权733,6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6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43,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80%;反对9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68%;弃权333,6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3,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3654%;反对9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0220%;弃权333,6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3,6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126%。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43,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80%;反对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71%;弃权733,6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4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3654%;反对5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011%;弃权733,6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6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7335%。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43,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80%;反对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71%;弃权733,6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3654%;反对5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011%;弃权733,6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6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27.7335%。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43,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80%;反对9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68%;弃权333,6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3,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3654%;反对9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0220%;弃权333,6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3,6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126%。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43,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80%;反对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71%;弃权733,6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3654%;反对5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011%;弃权733,6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6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7335%。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7,243,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80%;反对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71%;弃权733,6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4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3654%;反对5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011%;弃权733,6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6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窦方旭、刘宝元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海默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