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16  海默科技(300084)公司公告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孙鹏先生已于2023年4月25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代行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通过审阅孙鹏先生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孙鹏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和3.2.5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孙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潘 石 坚 曹 建 海 方 文 彬

2023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